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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贵州省财政厅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黔财资〔2021〕6号)要求,我院拟核销固定资产沙文活动板房(资产信息详见附件)。该活动板房建于2012年,为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(一期)建设遗留的施工板房,修建时间长,板房多处破旧,随时存在倒塌的危险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2018年9月,按照《省质监局关于拆除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(二期)地块内临时板房的通知》要求进行限时拆除,残值收入4000元,于2019年5月按要求上缴财政,符合资产核销要求,拟采取账务核销处理。
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示发布日第二天起5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综合部反映。联系电话:0851-84284993。
附件:资产基本信息表.xlsx
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
2024年11月26日